本报讯(记者齐蕾)近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健全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规范单位用工行为,6月1日至8月31日,我市开展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
据悉,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本市注册的建筑施工企业(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全部纳入此次审查范围。
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将全面审查用人单位年度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按照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实行事务公开、民主管理情况一并纳入书面审查内容。此次书面审查实行用人单位自查自纠、网上申报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网上审查。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将对用人单位上报的内容予以审核,按照初步评价、征求意见、社会公示、复核评定等程序评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并向社会公示诚信等级评定结果。
连续三年通过本市劳动保障书面审查且守法诚信等级评定为A的用人单位,可向辖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申请参加评定省级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以切实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发挥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的实际效用。
本文来源:池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