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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一市委原常委今日受审两名省属高校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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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长出庭受审

今天上午,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马鞍山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长苏从勇涉嫌犯受贿罪一案。

检察机关指控,年至年,苏从勇利用担任马鞍山市金家庄区人民政府代区长、区长、马鞍山市金家庄区委书记、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马鞍山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委宣传部部长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环保整治、征地拆迁、项目规划审批、群体性事件处置、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方面谋取利益;利用担任马鞍山市金家庄区人民政府区长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苏从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苏从勇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和事实均无异议。

苏从勇的亲属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党员干部和各界群众共70余人旁听了庭审。

本案将择期宣判。

苏从勇案件历程——

年3月13日,安徽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苏从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年7月13日,安徽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苏从勇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年7月27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宣城市人民检察院就苏从勇涉嫌受贿一案提起公诉。

内容来源:安徽纪检监察

安徽两名省属高校正处级干部

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处分

 一、安徽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张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年2月至4月,安徽大学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以学生实习参观租车费名义从教学业务费中报销教职工参观游览等活动费用共计4.万元;年5月至6月,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从教学业务费中虚列支出5万元,设立“小金库”。以上行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任学院党委书记张巍作为经费审批人,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年1月,张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池州学院外国语学院院长方瑞芬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年1月,时任池州学院人事处处长方瑞芬为儿子举办婚宴,违规收取校内教职工17人礼金共计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年7月,方瑞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还收受的礼金。

内容来源: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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