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3月29日、30日,贵池区医保局举办《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等业务培训。该区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全体人员、医院、医院、镇街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医保经办人员,各村卫生室主任和城区诊所负责人共余人参加培训。
会上,相关业务科室带领参训人员学习了《暂行办法》,并逐条进行解读,加深参会人员对暂行办法的理解;对《池州市贵池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文本和医保常见违规问题等内容进行了讲解。
参会的各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表示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暂行办法》贯彻落实,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不断提升医保经办管理服务水平,更好保障参保人员医保权益,为参保人提供更优质的医疗保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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