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10号
安徽省石台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石国土资出告字10号
经石台县人民*府批准,石台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该宗地出让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等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只接受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宗地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最终报价必须等于或超过底价,否则不成交。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5月9日至年5月28日到石台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获取出让文件。申请人须于在年5月28日16时前,向石台县国土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5月28日16时(以实际到账为准)。
五、年5月28日下午17点前完成申请人资格审查,并将审查情况和确定的公开出让方式告知所有申请人。如符合竞买条件的申请人超过3人(含3人)的,确定为拍卖方式出让,拍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3人以下的,转为挂牌方式出让,转入挂牌方式出让后,继续允许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和缴纳竞买保证金,缴纳竞买保证金和申请报名截止时间为年6月5日16时,挂牌时间为:年5月29日8时至年6月7日16时,挂牌地点:石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其它事项
1、该地块所建商品房仅限持有棚户区改造“购房券”的拆迁户购买,且商品房最高售价不得高于元/平方米。商品房:为毛坯房;内墙、地坪、顶棚水泥砂浆抹平;水、电、弱电按照图纸设计安装到位;外门安装一扇金属防盗门,所有外窗安装到位。车库:地面为水泥砂浆面,内墙、顶棚为白色内墙乳胶漆面;电按照图纸设计安装到位;外门安装一扇车库门。
2、本地块成交后十五日内双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一个月内受让人须交清出让剩余价款(竞买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
3、双方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由受让人负责将出让地块以现状土地条件交付给受让人。出让地块内若有地上架空线、地下管线等,由受让人自行勘验、迁移,场地平整由受让人负责。
4、受让人自土地交付之日起十个月内开工建设,项目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一年内竣工。
5、本次公开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出让须知》。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单位:石台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
联系人:查先生程女士
开户单位:石台县财*局
开户行:石台工商银行
石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石台县国土资源局
年5月9日
石号
安徽省石台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石国土资出告字号
经石台县人民*府批准,石台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三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该宗地出让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等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只接受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宗地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最终报价必须等于或超过底价,否则不成交。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5月9日至年6月5日到石台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获取出让文件。申请人须于在年6月5日16时前,向石台县国土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6月5日16时(以实际到账为准)。
五、年6月5日下午17点前完成申请人资格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石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挂牌时间为:年5月29日8时至年6月7日16时。
七、其它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该三个地块整体出让,竞买人需同时竞买该三个地块。
3、该三个地块成交后十五日内双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一个月内受让人须交清出让剩余价款(竞买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
4、双方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一个月内,出让方将出让地块现状土地条件交付给受让人。出让地块内若有地上架空线、地下管线等,由受让人自行勘验、迁移,场地平整由受让人负责。
5、地块一、地块二作为旅游用地,不允许分割转让,地块三可以分割转让。
6、受让人自土地交付之日起十个月内开工建设,项目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两年内竣工。
7、本次公开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8、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出让须知》。
联系()-
联系人:查先生程女士
开户单位:石台县财*局
开户行:石台工商银行
石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石台县国土资源局
年5月9日
石12号
安徽省石台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石国土资出告字12号
经石台县人民*府批准,石台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该宗地出让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等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只接受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宗地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最终报价必须等于或超过底价,否则不成交。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5月9日至年5月28日到石台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获取出让文件。申请人须于在年5月28日16时前,向石台县国土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5月28日16时(以实际到账为准)。
五、年5月28日下午17点前完成申请人资格审查,并将审查情况和确定的公开出让方式告知所有申请人。如符合竞买条件的申请人超过3人(含3人)的,确定为拍卖方式出让,拍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3人以下的,转为挂牌方式出让,转入挂牌方式出让后,继续允许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和缴纳竞买保证金,缴纳竞买保证金和申请报名截止时间为年6月5日16时,挂牌时间为:年5月29日8时至年6月7日16时,挂牌地点:石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其它事项
1、本次公开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2、本项目地块成交后十五日内双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一个月内受让人须交清出让剩余价款(竞买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
3、双方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出让方将出让地块以现状土地条件交付给受让人。出让地块内若有地上架空线、地下管线,由受让人自行勘验、迁移,场地平整由受让人负责。
4、受让人须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中的地质灾害
防治措施纳入项目工程建设之中一并施工。
5、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出让须知》。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单位:石台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
联系人:查先生程女士
开户单位:石台县财*局
开户行:石台工商银行
石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石台县国土资源局
年5月9日
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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