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疫情期间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的公告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来访群众因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等待接访过程中流动聚集,防止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防控工作安排,自即日起,池州市人民检察院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改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接待群众来访。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民群众如有诉求向池州市人民检察院反映,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
1.邮寄。请将申诉(请)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以及所有法律文书等材料邮寄至:池州市贵池区东湖中路号池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邮*编码:。
2.登录网络。请登录中国检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