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省卫健委、老龄办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3月1日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制定印发了《池州市创建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以*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决策部署为指针,推动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完善机制体制、创新发展模式、营造良好创建氛围,扩大老年人参与社会、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提高为老服务科技化水平,让更多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实施方案》明确了创建目标,即到年,在全市建成不少于25个省级及以上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到年,全市老年友好型社区覆盖率达到50%以上;到年,全市城乡实现老年友好型社区全覆盖。创建工作主要任务是改善老年人的居住环境、方便老年人的日常出行、提升为老年人服务的质量、扩大老年人的社会参与、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和提高为老服务的科技化水平等六个方面。与《实施方案》一并印发了《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标准(试行)》,其中城镇社区共有7个方面52条内容,农村社区共有7个方面38条内容。创成了省级和国家级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的,将分别给予2万元、5万元奖补。(彭田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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