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学年度池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安排已正式明确。
全市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寒假时间从年1月28日(农历腊月十六)开始,普通高中学校寒假时间从年2月5日(农历腊月二十四)开始。
年春季学期,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殊教育学校2月23日(农历正月十二)报到,2月24日(农历正月十三)正式上课;普通高中学校2月21日(农历正月初十)报到,2月22日(农历正月十一)正式上课,其中高三年级2月19日(农历正月初八)正式上课。
(文件部分截图)
据了解,中等职业学校寒假时间参照义务教育学校执行。全市各学段教师应于开学上课前三天返校,提前安排师德教育、集体备课及开学准备等工作。
寒假相关工作要求:
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统筹课程安排,合理安排期末复习、考试时间,认真做好综合素质评定及各项工作总结,提前安排部署年春季开学工作。各中小学校放假前要集中组织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冬季传染病防控,以及防火灾、防燃气中*、防交通安全事故、防食物中*等安全教育。各中小学校要认真落实“增效减负提质”要求,合理布置学生寒假作业,提高作业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同时,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严禁利用寒假时间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文化课补习班、提高班等,不得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或租借校舍用于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辅导班。加强家校沟通,动态掌握外出务工家长返乡情况,提醒家长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返乡后及时到村(居)委报备登记;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履行教育监护责任,假期落实好家庭成员和学生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特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