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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情况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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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学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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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改革自评表

池州学院学生会章程(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池州学院学生委员会(简称池州学院学生会)是在校*委领导和校团委指导帮助下,依照国家法律,按照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的相关规定,遵循学校规章制度,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的学生群众性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池州学院学生会坚持构建*领导下的“一心双环”团学组织格局,坚持以学生为本,坚持为了同学、代表同学、服务同学、依靠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以加强对同学的*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

第三条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坚持*的领导,贯彻*的教育方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紧紧围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的当代中国青年运动时代主题,深入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六个坚持”和“三统一”的基本要求,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

(二)及时向同学传达*的声音和主张,将广大同学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的周围,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引领服务广大同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三)维护校规校纪,遵循“以孔子为师,以行知为友”的校训,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四)组织同学开展学习、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创优等有益于成长成才和全面发展的自我服务活动,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五)沟通学校**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学校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六)引导和支持学生社团健康发展,配合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服务;

(七)坚持从严治会,规范学生会工作人员的产生和配备,强化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以实际行动做广大同学的表率。

第四条遵守全国学联章程,为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安徽省学生联合会的团体成员,接受全国学联和安徽省学联的指导。

第二章会员

第五条凡取得池州学院学籍的本科、成教在校学生,承认本会章程,均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二)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三)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有参加本会组织开展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第七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学生会章程,执行学生会决议;

(二)树立学生会形象,维护学生会声誉。

第三章组织和职权

第八条池州学院学生会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九条池州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是池州学院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关。

池州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由池州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提议,并得到池州学院学生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同意,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池州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

池州学院学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池州学院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和批准上届学生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学生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三)修改学生会章程;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池州学院学生委员会和主席团成员;

(五)讨论、决定应当由池州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池州学院学生委员会是池州学院学生会在池州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

池州学院学生委员会由当选为委员的会员团体组成,每届任期一年。池州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如提前或推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改变。

池州学院学生委员会每届任期内至少应举行三次全体会议。

池州学院学生委员会全体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才能召开。

池州学院学生委员会全体会议由池州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召集和主持。

池州学院学生委员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池州学院学生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池州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重大事项;

(二)讨论、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落实各项工作,并做好工作总结;

(三)领导学生会及其基层组织工作;

(四)讨论、决定应由学生委员会决议的其他重要事务;

(五)召开池州学院学生代表大会。

第十一条由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学生会,由校团委专职干部担任校学生会秘书长,具体指导校学生会开展工作。

第十二条池州学院学生会是池州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池州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是池州学院学生会的最高执行机构,设执行主席一名,主席团成员三至四名,由池州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实行轮值制度。

池州学院学生会主席团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池州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和池州学院学生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和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池州学院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召集池州学院学生委员会会议;

(三)向委员会提出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的任免意见;

(四)向委员会、校团委、校*委、上级学联汇报工作;

(五)领导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

(六)受委员会委托,指导基层组织工作;

(七)池州学院学生会主席为工作需要,经委员会和秘书处同意,可适当改变常设机构的编制。

第十三条学生会设以下职能机构:办公室、生活部、学习部、文体部、社团部、权益维护部。

第十四条建立“学校、学院、班级”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明确校级组织对学院组织、学院组织对班委会的指导职责,重点从制度设计、资源整合、活动开展等方面,加强池州学院学生会对各二级学院学生分会的指导、联系和帮助。

第十五条池州学院学生会每年至少1次通过集中会议或书面形式听取全部二级学院学生分会工作报告及意见建议;池州学院学生会对各二级学院学生分会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进行公开。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池州学院学生会。

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

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池州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池州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拟设成员5人。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由基层团组织推荐,经所在学院*委同意、校*委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校*委和省学联审批后,提交大会选举。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等额选举产生池州学院学生会主席团。

池州学院学生会

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草案)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池州学院学生会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经报校*委和安徽省学联同意,在池州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全体会议上,等额选举产生池州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5名。

二、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选举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采用等额选举的办法产生。候选人得票超过总票数的一半,方可当选。

如果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再进行选举。

三、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正式代表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张选票所选举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四、选票上的候选人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对选票上的候选人,代表可以分别在对应的投票区方格内标记,可以表示同意(划“○”)、反对(划“×”)或者弃权(不做标记)。

如另选他人,在候选人姓名栏右边的空格内写上自己要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对应的投票区方格内划“○”,不划“○”的视为无效。划票一律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字迹要清楚,符号要准确;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作废。

五、本次大会选举采用人工计票。投票前由总监票人当众打开票箱,确认为空箱后,封闭票箱。代表按规定顺序投票,不设流动票箱,不能委托投票。

六、大会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3名,总计票人1名,计票人6名,由非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的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自愿报名,提请大会审核,并由大会主席团最终决定建议名单。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发票、投票、计票工作各环节程序的合法性与正规性进行监督;总计票人、计票人进行大会的计票工作。

七、投票结束后,总监票人打开投票箱,清点选票后,将实际投票张数报告大会主持人,进行全部环节的程序性检查并进行公证,由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八、选举结束,由总计票人将计票结果报告大会主持人,由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当选的池州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九、本选举办法由池州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

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池州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拟定于年11月下旬于博古礼堂召开。本次学代会代表规模按照在籍本科生人数的1%确定正式代表名额为名。

大会主要议程为

1.审议上一届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2.讨论修改《池州学院学生会章程》;

3.开展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

4.选举产生池州学院第三届学生委员会、池州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经班级团支部推荐,由各选举单位按分配名额组织基层单位酝酿讨论,按照多于应选代表名额20%的要求,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广大同学的意见,保证在校同学参与的数量和比例,代表要覆盖各个年级和主要学生社团,非校、院学生会骨干代表人数不低于代表总人数的60%。根据代表候选人提名的原则,提出学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经本单位*组织审查并报学生会审查同意后确定为代表候选人。

各选举单位筹备召开学生代表会议,将本选举单位代表候选人名单提交学生代表会议或学生大会通过差额选举的办法(差额比例20%),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出席学代会的代表。

各选举单位按照文件规定选举产生出席学代会的代表后,向学生会报送经本单位*组织审批的学代会代表登记表和选举结果的情况报告,经学生会审查通过确认为学代会正式代表。

校级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

(或其他有关制度文件)

有关制度文件一

关于成立池州学院校级学生会干部

述职评议会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不断加强校学生会学生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强化学生干部的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奉献意识,更好地推进学生干部转变作风,根据《池州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实施方案》(*字〔〕25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池州学院校级学生会干部述职评议会,负责对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的述职情况进行评议。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主任:方文利

副主任:程海峰、吴国志

成员:*委学生工作部工作人员、校团委工作人员、校学生会工作人员、二级学院学生代表

评议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团委)。

特此通知

共青团池州学院委员会

年6月3日

有关制度文件二

关于开展-学年第二学期

校学生会学生干部

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

全体校学生会干部:

根据《池州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校学生会学生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强化学生干部的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奉献意识,更好地推进学生干部转变作风,经研究,决定开展-学年第二学期校学生会学生干部述职评议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述职方式

考核对象从*治素质、道德品质、知识学习、履职能力、纪律作风等五个方面撰写任现职以来的述职报告,交由校学生会办公室汇编后,在校团学青全体学生干部群上公布,接受评阅。

三、评议方式

由校*委学生工作部部长、校团委全体工作人员、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校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各二级学院学生代表组成评议会,根据述职报告内容、结合平时工作情况,对考核对象进行评议,并最终形成“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的总体评价。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考核结果将作为下一轮校级学生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综合评价为“一般”的,对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综合评价为“差”的,将予以劝退或免职。

五、工作要求

(一)考核对象从*治素质、道德品质、知识学习、履职能力、纪律作风等五个方面认真撰写述职报告(不少于字),于7月3日前报送至邮箱czxyxtx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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