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进人才强县战略,完善人才激励机制,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充分发挥优秀拔尖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按照《中共昔阳县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昔发〔〕4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昔阳县第三届优秀拔尖人才评选工作。为确保评选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二、评选范围、类别及名额
拔尖人才是指全县各个领域、各个行业的领*人才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评选工作在全县范围内进行。
评选对象主要是我县企事业单位、农村(包括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社会工作人才和农村优秀实用人才。
昔阳县第二届优秀拔尖人才和晋中市第六届市委联系专家只需提供近五年来取得的科研成果、奖励和荣誉称号等相关资料即可直接命名。
这次评选优秀拔尖人才的名额,原则上确定为50名,其中专业技术人才27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5名,高技能人才3名,农村实用人才14名,社会工作人才1人。最终入选名额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领导,*治坚定,认真践行*的路线、方针、*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质优秀。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致力于全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积极主动地为我县决策咨询、项目论证、技术攻关、科学普及、成果转化及人才培养和引进提供服务。
3、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骨干或重点培养对象,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或专业技能,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和研究创新能力。
4、近五年来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奖励和荣誉称号。
5、不受学历、身份、职称、资历、行业限制。
(二)具体条件
1、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至少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部级重点学科和重点扶持学科带头人。
(2)获市级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人员;承担国家基金项目或列入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课题的主要主持人或课题负责人;获市级科技进步一等、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
(3)拥有发明专利,其成果转化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获市级以上农村技术承包奖的项目主要完成人;在农、林、牧、水等行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的研发、引进和推广应用中,形成规模效益,推动了区域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农业科技人员。
(5)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显著,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事业发展发挥了突出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创新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在同行中有较好声誉的优秀教师。
长期在教育、教学、学校管理第一线工作,能发挥学科带头示范和领*作用,并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的教学工作者。
(6)在涉医领域具有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能很好指导和帮助解决医疗卫生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医疗技术和领床实践效果达到省、市先进水平,或主持县以上医学重点科研课题研究,有重大的技术创新,取得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被同行和社会公认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
(7)在国际、国家比赛中获奖牌或在省级比赛中获金牌(或第一名)的运动员和执教的教练员;或者是在体育科研方面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科研人员。
(8)在新闻出版、理论宣传中理论基础扎实,成绩显著,在省、市有一定影响,县内同行中有较高声望,并在有届次权威性评奖活动中获得省级新闻作品奖的专业人员;或者获市级新闻作品一等奖两次以上的第一完成人。
(9)在文学、艺术方面成绩显著,在省、市有一定影响,作品在有届次、权威性评奖活动中获得省级奖项或市级一等奖两次以上,在发现、培养文艺人才,创作精品力作,打造文化品牌方面发挥了较大作用,在文艺界有较好声誉的优秀文艺工作者。
(10)在完成县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科研项目、新技术应用、新产品开发中成绩卓著的主要技术完成人和负责人;在引进、消化、开发、推广国内外先进科学技术中,解决了关键技术问题,并取得显著效益的技术人员。
(11)在金融、财税、商贸、法律、公安等技术领域做出突出贡献,受到省级及以上表彰的专业人员。
2、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至少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2)创办或经营的企业成为我县某行业的龙头(支柱)企业,并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有力地推进了相关产业链形成,对我县的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积极的带动作用。
(13)在企业经营管理工作中,首创或推广、应用现代化管理方法,有重大改革和创新,使企业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达到国内、省内、市内行业先进水平,经济效益居全县同行业领先水平,本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优秀管理者。
(14)年销售收入万元以上的企业中,为企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高层经营管理人员。
(15)在市内同行业具有明显领先优势的高新技术企业的高层经营管理人员。
3、优秀高技能人才至少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6)“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三晋技术能手”获得者。
(17)在市级以上的行业技能大赛中,取得特别优异成绩的技术工人。
(18)长期在生产一线工作,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或技术操作方面取得特别优异的成绩,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企事业单位的技术工人。
4、社会工作人才至少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9)在社会工作领域,以助人为宗旨,运用专业知识和方法,从事困难救助、矛盾调处、权益维护、群众文化、心理辅导、行为矫治等服务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社会工作者。
(20)从事社会工作管理、教学和研究,作出突出贡献并受到省级及以上奖励,为本行业认可的社会工作者。
(21)获得《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社会工作人才。
5、农村优秀实用人才至少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22)在农村科技发明和科技兴农中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农民技术能手或农民技术人员。
(23)在农村经营管理、脱贫致富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荣获市级以上授予的“脱贫致富带头人”、“产业化带头人”、“青年经纪人”或“乡镇企业、民营企业家”等称号的农村优秀人才。
(24)在农村文化宣传和文艺活动中获市级以上奖励的农村“优秀演员”、“精神文明先进个人”等。
(25)确实具有特殊才能并做出重大贡献,获得市级以上奖励、命名、表彰的农村实用人才。
四、评选的方法和程序
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法,按照宣传发动、推荐审查、组织评审、组织考察、社会公示、组织决定、命名等步骤进行。
(一)宣传发动。下发昔阳县第三届优秀拔尖人才评选的公告,在新闻媒体上公布推荐条件、方法和程序,各*工委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并做好评选推荐的准备工作。
(二)推荐审查。符合条件人员向所在的*组织提出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供能够反映自身专业水平和工作实绩的原始材料(涉及经济效益的要有主管部门、财*、统计等有关部门的证明),经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后,填写《昔阳县第三届优秀拔尖人才推荐表》,报送主管部门*委初审。主管部门*委初审同意后将相关资料统一报送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三)组织评审。县委组织部根据行业、专业类别,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查评价,并征求纪委监委、计生、综治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形成初选名单。
(四)组织考察。县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考察组,对经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人选进行考察,了解其*治表现、工作实绩、职业道德等情况,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确定拟入选人员。
(五)社会公示。将拟入选名单在县级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对有异议者进行调查核实,确有问题者,取消其评选资格。
(六)组织决定。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会议审定,报县委同意。
(七)命名。优秀拔尖人才由县委、县*府命名,并颁发《昔阳县第三届优秀拔尖人才证书》,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待遇。
五、材料要求
推荐材料主要内容:推荐人选的推荐表(在昔阳县人民*府网站上下载)和获奖证书、成果鉴定证书、论文论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证明(各种证书提供复印件;论著提供样书一本;论文复印杂志封面和杂志目录、文章内容,报纸上发表的复印报纸名称及文章内容,并说明杂志、报纸主办单位和级别;经济社会效益证明由行业主管部门、财税、统计等有关部门出具)。以上所有材料,一式三份,按顺序(配以目录)用A4纸装订成册。
推荐材料务于年11月13日前报送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yxwz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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