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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补贴了来看看你能不能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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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暑来袭,

对于广大劳动者,

尤其是户外劳动者而言,

夏天又将增加一项收入——高温津贴。

什么是高温津贴,

具体哪些人能领到高温津贴,

补贴标准是多少,

领不到津贴该如何维权?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给出了详细解答

↓↓↓↓

什么是高温津贴

年6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社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制定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了具体的高温津贴制度。

《办法》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标准

每人每日不低于15元

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日不低于15元,高温津贴由劳动者所在单位负担,从成本费用中列支,计入企业的工资总额,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各用人单位不得以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为由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不得因增加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不得以发放清凉饮料、防暑降温用品充抵高温津贴。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的,被诊断或鉴定为职业病的,应保证其工伤保险待遇落实。

领不到高温津贴该如何维权?

“从往年执法检查的情况来看,总体上我市高温保障措施做得还是不错的。不过也会接到相关投诉,反映少数企业高温津贴发放不到位,或者以防暑降温饮料充抵高温津贴。”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相关工作人员表示。

那么,如果领不到高温津贴,劳动者该如何维权?据了解,应发放高温津贴但用人单位没有发放的,劳动者可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用工管辖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将处元以上0元以下罚款。另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高温津贴发放产生劳动争议的,可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的方式解决。

高温下工作要注意防暑降温

“盛夏已至,高温天气给全市企业生产和职工工作、生活带来一定影响。”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相关工作人员说道,各用人单位应加强高温天气期间劳动者权益保护工作,杜绝因高温疲劳作业等情况而导致恶性事件发生。

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提醒,各用人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生产特点,合理安排职工在高温天气期间的工作时间,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尽量避开高温时段作业,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严禁延长高温作业时间和加班加点,最大限度地减少职工因高温中暑造成的职业危害。

高温作业大家务必注意防暑降温身体健康最重要转发告诉更多人吧

来源:池州日报记者:齐蕾

编辑:吴婵娟丁悦责编:陶霞

审稿:周劲风监制:徐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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