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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两市发布通知校外培训机构恢复线下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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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有条件恢复线下教育教学活动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有条件恢复线下教育教学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山风景区、*山高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局,市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体育局,*山学院,*山职业技术学院: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研究,现就有条件恢复线下教育教学活动通知如下:

1.有条件恢复线下教育教学活动。即日起,全市各校外培训机构及面向学生(学员)的各类集中学习场所,有条件恢复线下教育教学培训活动。

2.落实人员排查。落实员工和学员14天内旅居情况和健康状况监测,严格复学查验;同时对进入培训机构或场所人员,严格落实健康码和行程码“两码联查”、一并查验新冠病*疫苗接种信息,发现健康码异常的及时向所在社区(村)报告,行程码中带有“*”号的或未接种新冠病*疫苗且无接种禁忌证明的,一律禁止进入。

3.落实常态化防控。各线下教育教学活动主办单位和各培训机构要落实疫情防控“单位责任”,持续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测体温、戴口罩、人员管理、健康监测、物资储备和消杀通风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引导员工和学员落实“个人责任”,做好自我防护,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用公勺公筷等良好习惯。

4.强化督导检查。各地各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和“部门责任”,设立举报电话,加大督查力度,组织明察暗访,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一律暂停线下教育教学活动。

*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

指挥部办公室

年8月23日

8月22日,池州市教体局下发《关于做好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开学时间

在达到教育部返校3条“硬性标准”前提下,按照《关于池州市年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安排的通知》执行,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高一年级9月1日(周三)正式上课。高二年级、高三年级8月23日(周一)正式上课。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参照义务教育学校执行(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限周一至周五规定时间)。

各校要综合考虑规模、寄宿、学段、周边交通环境等因素,按照“错时、错峰”要求组织报到入学。学校在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可于正式开学前5天组织教师参加校本培训、集体备课等开学准备工作;组织高中学生*训(须开学后按规定报属地疫情防控应急指挥办公室同意)。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和省市最新部署,及时调整防控要求和教育教学工作安排。

二、重点工作

1.做好疫情防控和学生安全工作。严格落实皖教防控办〔〕21号要求,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多病共防”,科学制定开学工作方案并修订完善其他“二案九制”,做好关键岗位人员参加应急演练工作。严格师生返校条件,严格落实校园防控措施。补漏补缺,做好师生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确保“应接尽接”“应接早接”。开学前要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做好疫情防控、学生心理健康、食堂食品安全、交通及校车运行安全及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等,尤其防溺水教育。确有校外接送点(午餐托管)需求的,要教育引导家长务必选择已在市场监督部门备案的校外接送点。

2.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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