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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承接业务签订阴阳合同池州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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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池州消息为进一步规范池州市房地产经纪行为,维护交易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解决群众最关心、最关切的痛点难点热点问题,促进房地产中介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近期,池州市房管处对主城区39家房地产经纪机构经纪行为和规范经营情况进行了例行检查。

巡查中发现了这些问题

1

违规承接业务。

一是存在代理销售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现房销售备案证明项目的问题,如池州市吉祥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等10家经纪机构代理销售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云溪别院项目;二是存在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期房提供个人居间服务的问题,如池州市房天下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等4家经纪机构为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个人提供居间服务。

2

违规签订“阴阳合同”。

部分房地产经纪机构存在协助交易当事人签订“阴阳合同”,低报成交价格的行为。如池州市和信众联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池州市居安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池州市顺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3

违规出借备案资格。

少数房地产经纪机构存在违规为不具备网签备案资格的经纪机构打印存量房买卖合同的行为。如池州市安康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池州市星原经济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4

档案管理不规范。

部分房地产经纪机构存在未设立档案库或档案柜,各类合同归档保存不善。如池州市联华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池州市秀山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未设立档案柜;池州市美家房地产经纪服务有限公司各类业务档案未合理归档,同一笔业务档案分散放置;池州市房天下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与池州市鑫盛不动产咨询有限公司2家公司档案混杂放置在同一处。

5

合同签约不规范。

房地产经纪机构普遍存在合同签约不规范的问题,如存量房买卖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未按规定由1名房地产经纪人或2名协理签字;未在经纪服务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上加盖公章。

(网络图/文图无关)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这些不规范行为

池州市房管处要求

(一)限时整改到位,依法诚信经营。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严格按照《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办法》规定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对在本次巡查中发现违规承接业务、签订“阴阳合同”、扰乱交易市场秩序的15家房地产经纪机构,该处将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网签备案系统权限,拒不整改的,将取消备案资格。

(二)强化内部管理,规范服务流程。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加强门店管理的同时,应注重后勤部门的规范化,在档案管理、合同打印及签约方面应制定相关公司规章制度,加强机构内部管理,注重企业自身形象。

(三)加强业务培训,维护市场秩序。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加强从业人员日常业务培训与管理,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减少信访投诉及“阴阳合同”发生率。出现机构名称、法人或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信息等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到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

附:暂停网签系统权限房地产经纪机构名单

对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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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最Q萌娃笑脸照”征集开始

临近六一儿童节了

各位炫娃狂魔妈妈爸爸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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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网大皖客户端、池州房地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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