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庆丰
(年1月5日在池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依法履职,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一年来,共召开10次常委会会议,制定1部地方性法规,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1项,开展执法检查4次、专题询问1次、工作评议5次,作出决议决定10项,发出常委会审议意见书、主任会议议事意见通知书14份,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3人次。
一、立足实际,加强立法工作
认真实施年度立法计划。立足实践基础,将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作为立法审议类项目列入年度立法计划,深入组织调研、反复论证,认真审议完善,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池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条例》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在全国率先出台实施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地方性法规。围绕农村住房规划建设管理、犬类管理等开展立法调研论证。
完善立法工作机制。扩大公众对人大立法工作的参与,邀请基层立法联系点同志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审议。注重发挥人大代表、立法专家顾问、法律顾问的作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建成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平台,与全国、省人大常委会联网,初步实现了规范性文件网上报备、网上审查。去年,共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备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10件,对市“一府两院”和县区人大常委会报送的39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登记和依法审查。
二、突出重点,着力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将推动高质量发展作为重点。将改善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作为经济工作监督的着力点,听取审议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进行专题询问、提出审议意见,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行政效能、综合施策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评议意见办理情况跟踪检查,推动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强化服务发展意识。听取审议计划执行情况报告,跟踪检查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全域旅游工作落实情况,就保持经济稳中向好态势、提高投资绩效等,提出意见建议。完善预决算审查监督。审查批准年度决算,审议预算执行、审计及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对预算“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提出要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发挥财政政策效应。深化部门预算审查,财政部门根据审查意见调减预算余万元。推进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实施对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
助推民生福祉持续改善。增强对脱贫攻坚工作监督的针对性。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实地专题视察、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重点就产业扶贫、壮大村集体经济、实现稳定脱贫提出意见建议。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