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池州市卫生健康委举办了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第二期培训班。各县区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科科长,九华山风景区卫生局、开发区社会事务局负责人,各乡镇、街道卫计办主任,56个乡镇街道推荐的基础条件好、创建积极性高的社区(村)主要负责人等余人参加了培训。市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盛斌到会并讲话。
培训班上,宣读了国家卫健委全国老龄办《关于命名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的通知》、省卫健委省老龄办《关于命名年全省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的通知》,宣贯了《池州市创建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工作实施方案》,解读了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评分细则,聆听了专家关于基层老年协会如何规范化建设的授课,听取了“银龄安康行动”升级版内容的介绍,我市3个获得命名的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主要负责人分别作了经验交流,最后还对所有参训者进行了测试。
盛斌指出,创建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一项具体措施,各级卫健委(卫计办)和列入第二批创建计划的村居,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扎实开展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让更多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进一步实现老有所居、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二要加强创建领导,强化部门协作,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创建氛围。从县区、乡镇街道到村居都要成立创建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各地要将创建工作纳入当地党委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纳入年度目标任务管理,纳入定期调度工作计划。既要强化相互协作,又要各负其责、各尽其职。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三要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制定任务分解清单,明确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间要求。要加强督导指导。各县区卫健委、乡镇街道卫计办负责人对列入创建计划的社区、村进行定期检查督促指导,共同协商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彭田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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