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傍晚
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重污染天气省级橙色预警
当日18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12月26日起,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本地污染累积叠加污染输送,我省除黄山市外,均出现空气质量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淮北、亳州、宿州、蚌埠、阜阳、淮南、池州和安庆8个城市出现小时重度污染。
预计未来一周,我省大气扩散条件仍然较差,连片的5个及以上地级城市平均空气质量指数(AQI)将持续3天及以上,符合省级橙色预警(Ⅱ级)启动条件。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决定,发布重污染天气省级橙色预警,于29日18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请市民做好健康防护措施,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疾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减少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应减少户外活动,户外活动应当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为遏制空气污染程度,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倡导:
各位市民朋友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燃油机动车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
施工工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
道路增加清扫、冲洗保洁频次;
排污单位进一步采取措施,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
此外
安徽多地发布橙色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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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
合肥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省生态环境厅于12月29日1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橙色)预警,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决定将12月27日发布的重污染天气III级(黄色)预警调整至II级(橙色)预警,并于12月29日18时同步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响应。请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一
按要求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II级应急响应,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和应急预案规定采取相应措施,严格落实应急减排项目清单要求。
二
市直各有关单位及时指导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有关部门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市应急管理局通过应急渠道向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开发区等发布应急指令,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市委宣传部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播发公众预警信息。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在门户网站、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