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份岳阳12315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1279件
红岳阳站12月4日讯(分站 李亦恩)12月2日,从岳阳市工商局获悉,11月份全市12315申诉举报信息系统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1279件。其中接受消费者咨询903件,受理投诉322件,已办结314件,受理群众举报54件,已办结51件。另外,12345转102件,已办结10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97万元。
交通工具、通讯产品、服装鞋帽、家用电器排投诉举报前列
11月共受理投诉322件,其中商品类183,服务类139件,分别占投诉总量的56.83%、43.17%。商品、服务投诉前五位分别是,交通工具、通讯产品、服装鞋帽、家用电器和其他商品。本月共受理举报54件,其中商品类34件,主要是保健品、食品、家用电器等;服务类20件,主要是餐饮和住宿服务、销售服务、互联服务等。
电信服务投诉居高不下
11月涉及电信服务投诉40件,数量较上月有明显提升,仍然是服务类投诉的首位。涉及城市光纤改造中所带来的大部分问题已渐渐淡出投诉,本月主要表现为通讯公司擅自开通收费服务,增值业务费,流量费等,私自定制开通业务,“偷扣”消费者话费。有些收费服务是长期之前就开通一直在无故扣费的,且多次关闭未果,这种私自开通业务扣费又无法彻底解决的做法引起了大部分消费者的强烈不满。
售后问题成为投诉新热点
通讯产品类投诉位居商品类投诉第二,其中大部分投诉为类投诉,主要反映刚购买没多久的就会出现质量问题。同时,售后问题的投诉成为本月新热点:消费者在购买后,某些商家及其售后态度恶劣对于消费者的售后请求爱答不理、相互推诿,从而导致产生一些售后纠纷问题。最突出的表现是,无论出现何种故障,都要求消费者去维修中心检测鉴定,出具检测证明后才给予三包服务,从而导致产生一些售后纠纷问题。对此工商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查取证后,责令售后及时改正此类行为。
【消费提示】
12315提醒:“双11”刚刚过去,您购的商品是否遭遇假货?如何最大限度避免侵权行为发生?权利被侵害后,怎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利益?
【秘诀一】上买到假货,起诉谁更方便?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通过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遭遇假货,既可以向销售者索赔,也可以向络交易平台索赔,还可以要求两者承担连带赔偿。实践中,为维权方便,消费者一般选择起诉络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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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有“原告就被告”原则,即如果买到假货,消费者要在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也就是说,消费者可以“不出家门”就让违法者遭到制裁。
【秘诀三】“一经售出,概不退货”规定是否有效?
在络购物中,格式条款比较常见。比如“一经售出,非质量问题不得退换”“一经拍得,不退不换”等。此类格式条款,一般应为无效,因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7天无理由退货的权利,上述条款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秘诀四】遭遇“买家已付款,卖家不发货”怎么办?
遇到这种情况,法院要根据个案详情综合判定。比如,消费者在下单时,商家提供的选项里对产品的型号、颜色、大小、数量、性能等细节均有明确规定。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下单请求和支付货款的行为经过系统确认有效,则合同确立,卖家需履行提供商品义务。
【秘诀五】购商品与商家宣传不一致怎么办?
若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则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退款和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