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参加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请准备以下材料,按要求办理合格证书。1、如实填写好并贴好一寸照片(和报名照片同底)的《职业资格考试(认定)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2、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3、两寸照片一张(和报名照片同底);4、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需带好相关材料的原件审核;5、如需代领证书,除携带上述材料外代办人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职业资格考试(认定)合格人员登记表》可从本网站的“下载中心”栏目中下载。受理时间:年4月13日——4月30日(节假日除外),逾期未办理证书的考生可在每月的最后三个工作日补办。受理地点: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凡参加年度执业药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的六安市考生,请于年3月17日---4月17日到六安市*务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佛子岭路*务中心13号窗口,法定工作日9:00-17:00),办理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领取资格证书时间另行通知。各县(区)考生在本县(区)人社局登记和领取。
办理登记时须带材料:
1、《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见附件);
2、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3、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免试考生,按照免试条件准备材料(执业药师);
5、2寸免冠近照2张。
---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3月17日蚌埠 市人社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依据标准条件对考试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将不予受理申请和发放证书。
受理审核时间及地点:
年4月8日到4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在市人事考试中心受理审核。(解放路号,解放路立交桥南首东侧人才市场院内)。当涂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及时通知考试合格人员携带2寸照片2张,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于年3月16日至27日(节假日除外),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