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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1/5 13: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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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池州消息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行为,切实防范化解房地产交易风险,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规范有序的房地产市场环境。根据相关部门要求,池州市房地产管理处近期对主城区房地产项目宣传广告和销售场所公示信息进行专项巡查。

(网络图/文图无关)

此次巡查情况通报如下:01基本情况8月11日—17日,池州市房地产管理处组织人员采取看现场和查阅资料的方式,对主城区31家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行为以及广告宣传进行了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大多数房地产开发企业均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规范经营,但仍有少数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项目宣传内容不实、销售信息公示内容不全等问题。

02存在问题

(一)宣传内容与实际不符。春晓苑、桃源名著、紫云府、徽商·江南世家项目均对外宣传为“墅”,与项目规划用途不符。云鼎大厦项目1-2层规划用途为商业、3-4层规划用途为办公、5-20层规划用途为公寓,现对外宣传为“住宅式公寓”“学区房”;英伦天地项目规划用途为商业办公,现对外宣传为“寓”“墅”。

(二)广告语涉嫌贬低其他商品。御湖宸院项目在工地现场宣传“要么将就,要么御湖宸院”,涉嫌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

(三)销售场所未按要求公示。云鼎大厦、英伦天地项目销售场所公示信息不全,销控表、不利因素和相关证照等未按要求进行公示。

03整改要求

(一)限期整改,依法处理。对本次巡查中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7天内),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未达到要求的,我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二)加强监管,制度保障。继续加大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广告宣传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建立制度化、常态化的检查机制,结合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管理,从制度上保障房地产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三)依法经营,规范宣传。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等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规范广告和宣传内容,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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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网大皖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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