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局公开招考临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阜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阜新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雇用专业技术人员的实施意见》(阜编发[]6号)文件精神和工作需要,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阜新市国土资源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4名临时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年11月13日(含)至年11月13日(含)期间出生);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考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考生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年11月13日。在职人员应聘,须征得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责任。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现役*人、编制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高校毕业生(含在读的全日制学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其他学历报考),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雇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雇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阜新市国土资源局公开招考临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介和资格条件等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