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重复一下:
截至目前,
池州市区禁放规定地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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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区禁放区域长江以南,九华河以西,沪渝高速公路和白洋河、宁安铁路以北,秋浦河以东的中心城区区域。包括老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以及江南产业集中区、教育园区、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所辖区域、杏花村文化旅游区一期等建成区。具体范围是池阳街道、秋浦街道、清风街道、杏花村街道、江口街道所辖的全部区域,清溪街道、马衙街道、梅龙街道所辖的部分区域。池州市禁放场所国家机关办公场所;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城市主干道、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事设施安全保护区;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风景名胜区、公园;山林、绿地、苗圃等重点防火区;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殡仪馆、公墓等公共祭扫场所非指定地点。池州公安部门表示:全市公安机关在年春节期间,将加大清查、检查力度,重点打击非法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燃放行为。希望广大市民能遵章守法,共同创建文明池州,过一个低碳环保的幸福年。(安徽网、池州公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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