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环节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全区各餐饮服务单位:根据《池州市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关于从严落实春节前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池疫防指〔〕1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区餐饮服务环节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通知如下:一、红事缓办。全体市民和餐饮服务单位应该秉承“非必要,不聚集”的要求,暂缓举办婚宴、定亲宴、满月宴、生日宴、寿诞及乔迁、开业、店庆等聚集性活动。二、白事从简。严格控制人数,缩短时间,原则上不举办宴席,仅限直系亲属参加(直系亲属如来自或途径中高风险地区或与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有过接触的人员不得参与,从省外低风险地区返回的需持七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三、实行申请报备。对于不能缓办的喜宴,应适度从简、压缩规模,参加人数控制在50人以下,实行报备管理,由举办人提前2天向所属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签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再由承办的餐饮服务单位携带举办人的报备表向单位所在市场监管所(分局)报备,签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参加人数在50人以上的,由举办人提前5天向所属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申请,签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获得批准后,由承办的餐饮服务单位携带举办人的申请表向单位所在市场监管所报备,签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在举办当天,所属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市场监管所(分局)要各派1人全程管控、监督指导参与人员佩戴口罩、扫码、测温。四、严防输入风险。餐饮服务单位要及时对接举办人,做好相关信息记录工作,掌握相关就餐人员活动轨迹,对来自中高风险人员参加宴席宴会活动的,要及时劝阻,切实阻断输入传播风险。五、压实主体责任。各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做好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从业人员佩戴口罩、日常通风消*工作,配备体温检测设备和防疫物资,设置体温监测台和引导员,有效落实进店人员佩戴口罩、体温检测、查验“安康码”等防控措施。落实公筷公勺,餐桌间距不小于1米,单场喜宴规模不超过50人,全店接待量不得高于正常总接待量的70%,家庭聚会控制在10人以下。六、明确违规责任。所有酒店、餐馆、农家乐等餐饮服务单位未经报备一律不得承办宴席,已定宴席需无条件接受宴席、房间的退订退费。确需举办的,掌握相关信息后,提前报备,经现场核查通过后,方可举办。违反规定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取消报备资格,并责令停业整顿。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分别追究承办方和主办方法律责任,并纳入诚信体系管理。七、落实属地责任。各镇街道建立巡查制度,对辖区内“红白喜事”加强监管,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规行为,不服从制止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对举办人的喜宴申请,要尽量劝缓,认真查验事实,审慎审批。八、强化部门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要对餐饮服务单位加强指导督查,建立黑名单制度,对落实防控措施不力的单位及个人,取消报备资格。同时,要严格落实“四证明”及报备制度、销售管理及实名登记制度,及时提示谨慎采购、加工和食用冷链食品,做好食品留样,保障食品安全。本通知执行时间为年2月1日至3月10日。附件:
1.不能缓办的喜宴报备、申请流程说明
2.宴会举办人(单位)“防疫情保安全”承诺书
3.餐饮服务单位“防疫情保安全”承诺书
4.疫情防控期间宴会举办报备表
5.疫情防控期间宴会举办申请表
6.疫情防控期间宴会承办报备表
池州市贵池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年1月30日
附件1:
不能缓办的喜宴报备、申请流程说明
一、人数少于50人
1.举办人提前2天向所属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填写附件4)
2.签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填写附件2)
3.承办的餐饮服务单位携带举办人的报备表向单位所在市场监管所(分局)报备(填写附件6)
4.签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填写附件3)
二、人数多于50人
1.举办人提前5天向所属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申请(填写附件5)
2.签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填写附件2)
3.承办的餐饮服务单位携带举办人的申请表向单位所在市场监管所(分局)报备(填写附件6)
4.签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填写附件3)
5.举办当天,所属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市场监管所(分局)各派1人全程管控、监督指导参与人员佩戴口罩、扫码、测温。
附件2:
宴会举办人(单位)“防疫情保安全”承诺书为切实做好疫情期间的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降低人群聚集造成的疫情传播风险,我(单位)承诺如下:
1.本人及参加人员没有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没有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接触;
2.本人及参加人员过去14天没有去过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没有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有接触;
3.本人及参加人员没有发热、咳嗽、乏力、胸闷等症状;
4.本人及参加人员中的省外低风险区人员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本人及参加人员均不是正在居家隔离人员或与居家隔离人员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6.严格控制宴会规模,不超过50人;
7.在宴会期间配合做好扫码测温等疫情防控工作,佩戴口罩出入,勤洗手,做好个人防护。
本人对以上提供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因信息不实引起疫情传播和扩散,愿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法律责任。
承诺人:年月日
附件3:
餐饮服务单位“防疫情保安全”承诺书
为切实做好疫情期间的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降低人群聚集造成的疫情传播风险,切实履行作为合法经营者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我(单位)承诺如下:
一、严格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确保近期有疫情发生地区生活、旅行史以及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等情况的员工不返岗,居住在中高风险地区的员工,劝其不返乡;做到每日开展员工健康监测、测量体温并做好相关记录,发现有发热、感冒、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的应立即停岗不得上岗,医院就诊。
二、严格经营场所防疫消*
确保餐用具消*后使用;做到定期对经营场所地面、电梯空间、卫生间、门把手等进行防疫消*并增加消*频次;做到定时对服务场所开窗通风,确保环境卫生、保持通风。
三、严格清查库存食品原料
对贮存的食品原料进行全面清查,对过期、变质、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原料予以清除;食品原料按照标注的贮存条件分类分区存放,避免交叉污染。查验畜禽肉类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来源合法、安全可溯。
四、严格食品采购环节管理
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建立健全出入库台账,先进先出。不进行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不采购、饲养和现场宰杀活禽畜动物;不采购、使用病死、*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动物肉类及肉制品;采购进口冷链食品实行提前报备,全程应用“安徽省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完成相关信息上传,并严格查验入境检验检疫证明、报送单、核酸检测报告、消*证明等材料,确保食品及原料来源可溯、途径合法。
五、严格食品制作过程控制
做到生熟分开、荤素分开,食品加工制作烧熟煮透,确保熟制食品的中心温度不低于70℃。疫情防控期间,一律不提供生食类等高风险食品。从业人员操作前,洗手消*,一律着工作衣帽、戴口罩和手套,防止食品交叉污染。严格落实餐饮用具清洗消*制度,一用一消,确保餐饮用具干净整洁。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制度。
六、严格就餐环境安全管理
防止人员聚集,严控就餐人数,餐桌间距不小于1米,单场宴会宴席规模不超过50人,全店接待量不高于正常总接待量的70%,家庭聚会控制在10人以下。使用公筷公勺,鼓励外卖订餐,无接触式配送。
七、严格就餐人员防疫措施
对于参加宴会人员做好相关信息记录工作,掌握相关前14天内活动轨迹,对来自中高风险人员参加宴席宴会活动的,要及时劝阻,切实阻断输入传播风险。在餐饮服务场所入口处设置测温设施,配备测温仪、登记表、酒精等。落实进店人员佩戴口罩、体温检测、查验“安康码”等防控措施。如在就餐场所发现消费者有发热、感冒、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积极劝离现医院就诊。要求顾客进店除就餐外,全程佩戴口罩。
八、严格餐厨垃圾管理
严格落实餐厨废弃物应分类管理工作,按规定处置并消*,设有专用带盖垃圾桶,做到日产日清。
本单位承诺严格以上措施,如因措施落实不到位引起疫情传播和扩散,愿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来源:宝地贵池)
更多池州本土新鲜事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