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徽网消息:
近日,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布了
年11月份3起食品药品行*处罚案件
具体案件详情如下:
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者自然人姓名:安徽护航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从事大米生产经营活动
行*处罚种类:1、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
行*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
经营超保质期限食品案违法企业名称或者自然人姓名:平天湖风景区爱嘟蛋糕店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在蛋糕加工过程中,未对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进行记录、使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添加剂加工制作蛋糕
行*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经营超过保质期限食品案违法企业名称或者自然人姓名: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池州曼哈顿分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在食品经营中,未对采购的食品进行查验记录、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行*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来源:安徽网大皖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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