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池州市公安局文件《市公安局关于落实看守所市拘留所医疗卫生专业化建设的请示》(池公[]12号)要求及市领导批示,我院为市公安局看守所、医院,由我院招聘池州市公安局看守所、拘留所4名驻所医生(定向岗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须具有岗位所需条件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的理论和方针*策;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现役*人;
(三)经*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纪*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招聘岗位为市看守所、拘留所专职岗位,专门负责市看守所、拘留所医疗保健工作,计划为4名,不纳入编制管理。招聘公告、岗位、条件等信息于年8月10日起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