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池区人民法院裁定批准《池州市滨江置业有限公司债权分类、调整及受偿方案》的告知函
()滨置破字第96号
各债权人:
年10月8日,池州市滨江置业有限公司召开第四次债权人会议,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池州市滨江置业有限公司债权分类、调整及受偿方案》、《关于提请审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的报告》、《关于提请审议安徽省池州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报共益债务的报告》。依法《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经债权人会议分组表决通过的《池州市滨江置业有限公司债权分类、调整及受偿方案》需要经贵池区人民法院裁定批准。
经池州市滨江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不懈努力、积极推进,年11月11日,贵池区人民法院作出()贵破字第--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池州市滨江置业有限公司债权分类、调整及受偿方案》。
该方案的批准将有利于重整计划顺利执行,最大限度的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
特此告知。
池州市滨江置业有限公司
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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