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合理调配城乡教师资源,经池州市贵池区人民*府批准,决定从区内农村中小学(含农村区直学校)选调96名教师到城区中小学任教。
年池州市贵池区城区中小学选调教师学校、岗位及计划数一览表(附件)
现就选调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按照实际需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学校、岗位及计划数(见附件)
三、选调对象及条件
选调对象为池州市贵池区在编在岗的农村中小学教师(含农村区直学校)。选调对象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思想*治素质好,爱岗敬业,为人师表,身心健康。
(二)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在本区农村中小学任教且教龄满五年(即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不含在外县区农村中小学任教和办理人事代理计算工龄的年限,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选调小学教师应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专业不限。选调初中教师应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现在中学岗位工作,且报考岗位(学科)须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认定的学科一致。
四、选调工作程序
本次考试选调工作程序为发布选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核、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等。
(一)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在贵池区*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时间为8月2日至8月5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年8月6-7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报名地点:池州市第十中学。
报考时需提供所在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须加盖公章)以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同时填写《贵池区城区中小学选调教师报名表》,提供同底3张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学科)。
具备一级及以上职称人员,调入学校如果没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需低聘的,报考者在报名时须作书面承诺。
资格审查。报名时,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准予报名。
考试收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收费标准,报名时每人收取考试费90元(每科45元,两科计90元)。
准考证发放。年8月14日,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收费收据到池州市第十中学领取准考证,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为分,分别按30%和7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专业知识指考生所报考学科的相关专业知识。
考试时间为年8月15日上午。
8:20-9:20考《公共基础知识》;
10:00-12:00考《专业知识》。
考试成绩于年8月17日在贵池区*府门户网站公布。
实际参加考试人数少于或等于选调岗位(学科)计划数的,该岗位(学科)考试设立60分为合格线,考试合成总成绩未达到60分的考生不予选调。
(四)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核对象(如总成绩相同,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如仍相同,则加试),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将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鉴定,鉴定内容主要为师德表现、工作表现、组织纪律、教育教学能力、管理能力及近三年的教育教学成绩。如近三年有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师德考核为不合格,受到*纪*纪处分期限未满以及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等几种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因考核出现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五)拟调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核结果,等额确定拟调人员。
(六)公示与办理调动手续
拟调人员名单在贵池区*府门户网站公示3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选调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分层次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由拟调对象选择学校,并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取消选调资格后产生的缺额按规定程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五、其它事项
本次考试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做到信息、过程、结果公开,确保选调考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区教体局:—30
区人社局:—
监督—
来源:池州市贵池区教育体育局、池州市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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