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患者及家属、来院人员:
为认真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根据国家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
门诊就诊
(一)如有下列情形,请主动、如实告知医务人员:
1.发热(体温≥37.3℃)。
2.两周内出市、接触过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3.接触过身边有聚集性发病或与新冠病*感染者有流行病学关联的人。
4.出现其它可疑不适症状。
(二)医院前请主动配合医务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流行病学史询问、信息登记和安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查验等工作。
(三)原则上只允许1名亲属陪同就诊。如具有第一条所列4种情形之一者,不得作为陪同就诊人员!
(四)患者及陪同就诊人员均需全程正确佩戴口罩。
1.未佩戴口罩者不得进入院区。
2.非医学检查及治疗等需要,不得摘下口罩。
(五)进入院区后,请自觉服从工作人员引导,按照指定通道通行。
(六)严防人员聚集引发交叉感染。
1.请按照“一医一患一诊室”要求有序就诊。
2.就诊期间请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
(七)严格执行实名制就诊,请携带好患者身份证、医保卡等有效证件。
二
住院诊疗
(一)严格筛查评估
所有新入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必须接受新冠病*核酸检测等筛查工作,并自觉遵循医务人员的指导与建议。住院患者须配合医务人员做好入院前评估。
(二)严格陪护管理
1.严格执行“一患一陪护”管理要求。
2.住院期间,如更换新的陪护人员,必须进行新冠病*核酸检测,检查结果为阴性者,方可从事陪护工作。
3.陪护期间,服从病区管理,做好个人防护,医院。
4.陪护人员如出现发热、呼吸道或消化道等症状时,请及时告知医务人员。
(三)严格探视管理
为保障患者安全,防止交叉感染,谢绝一切探视人员进入病区,必要时可通过电话、视频等形式进行探视。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多一分用心,少一分风险。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预防病*传播,关爱自己,保护家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感谢您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END-医院
扫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