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年
“青岛行业拔尖人才计划”遴选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确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深化人才强市战略,提升青岛人才竞争力,根据《关于实施“青岛菁英工程”的意见》有关规定,现面向全市组织开展年“青岛行业拔尖人才计划”遴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遴选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总量控制的基本原则,破除学历、职称、资历、身份等限制,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1、着眼高端、科学评价。发挥高端人才示范引领作用,破除“四唯”倾向,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贡献,突出领先性、专业性、创新性,推荐遴选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行业示范带动作用好、经济社会效益突出、社会影响力大、群众认可度高的优秀人才。2、鼓励创新、崇尚实干。注重遴选敢于提出新理论、开辟新领域、探索新路径,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创造的优秀人才。坚持以用为本,注重工作实绩和实际贡献,从创新创业一线推荐遴选一批“人岗相适、人职匹配”的优秀实用人才。3、突出重点、服务发展。立足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围绕教育体育、医疗卫生、金融财会、社科文化、现代农业、社会工作、专业技能、基础研究等行业领域,推荐遴选一批代表行业先进水平的高层次优秀人才。4、统筹兼顾、优化结构。鼓励青年人才发展,注重人才储备和培养,适当扩大青年人才入选比例,遴选一批有较大发展潜力、有真才实学、能堪当重任的优秀青年人才。二、资格条件凡在青岛行*区域内工作,符合《青岛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青办发〔〕4号)规定的资格条件,*治坚定、品德优秀、遵纪守法、崇尚科学,近四年在青岛市行*区域内取得突出业绩的各类人才,均可报名。根据《青岛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选拔的范围和条件为:(一)在企业研发生产一线,开发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方面成绩突出,社会认可度高,带来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优秀科学技术人才。(二)在现代金融、现代物流、现代旅游、现代商贸、健康养老、新一代信息技术、文化创意、商务服务(含会展服务、法律服务、会计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等)、质检技术服务、工程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勘察服务、规划管理等)等现代服务业及社会民生产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较高,对我市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行业带头人或者专业人才。(三)在高效生态农业研发、推广及生产一线,主持省级及以上重大产业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担任省级及以上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首席科学家、岗位专家、试验站主要负责人;或者担任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产业创新平台负责人;研究、推广方向符合现代种业、高效种植、健康养殖、农产品精深加工、安全高效农业投入品(新型肥料、生物农药兽药、绿色有机饲料等)、现代农业装备等重点产业方向,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四)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等专业领域成绩突出,为青岛市精神文明建设赢得重大荣誉的。(五)在教育、卫生、体育及社会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在省内外行业和专业领域享有较高声誉,被公认为青岛市专业学科学术、技术、行业带头人的。(六)在一线从事技能操作和服务工作,在本职业领域具有突出的技术特长或者被社会公认的绝招绝技,在技术革新、技术攻关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三、遴选方式及程序遴选工作在青岛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单位)负责报名资格审核和行业初审,市委组织部牵头负责组织专业终审。本次遴选共分为教育、体育、卫生、金融、财会、社科文化、农业、社会工作、专业技能、外语外事、外经贸、基础研究、法律、其他行业等14个组别,申报人根据自身特点和优势,选择申报类别。具体程序如下:1、网上报名。申报工作依托“青岛人才网”服务信息平台开展,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