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应新课程新教材和新高考改革的需要,加强我市教研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教研工作在推进课程改革、指导教学实践、促进教师发展、服务教育决策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提升我市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教育系统公开选调市级教研员,现公告如下:
01
选调岗位
本次选调中学物理、中学生物学、中学思想*治、中学历史、中小学信息技术、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岗位各1名共6名。
02
选调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原则;
(三)坚持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原则;
(四)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的原则。
为便于工作开展,市教体局、市人社局联合成立池州市公开选调教研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选调工作,市教体局具体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03
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全省范围内的公办中小学校和教研机构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教师或教研员(其中,中学物理、中学生物学、中学思想*治、中学历史教研员岗位要求高中在编在岗教师或教研员)。
(二)选调条件
1.*治素质过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的教育方针。
2.事业心责任感强。有教育理想和教育情怀,热爱教研工作,自觉为提高基础教育质量贡献智慧。
3.教育观念正确。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积极践行发展素质教育。
4.职业道德良好。遵守教研工作学术道德,作风民主,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良好的合作精神,善于听取和总结基层经验,勇于探索教育教学改革创新。
5.教研能力较强。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理论、*策水平,有较强的学科教学指导能力、教育科学研究能力、信息技术运用能力以及组织协调、策划研判、语言表达、文字撰写能力。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8.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条件中的“40周岁以下”为“年7月(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年6月30日。
(三)不得报名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到*纪*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3.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
4.报考拟选调岗位聘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5.经*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
7.有严重违反师德行为或其他不适合选调岗位条件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4
选调程序
(一)发布选调公告选调信息公告于年7月9日起在池州市教体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