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有3名女性死者系5楼一影楼工作人员,因烟大来势凶猛未能成功逃生。
可怕的商场大火无情吞噬了4条人命原因虽已查明但预防才是关键违规动火的火灾风险性电焊作业有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一条: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的规定。
第六十三条: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可处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第六十四条:指示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焊割作业
安全要放第一位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审批,不准进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焊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6.可用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来源:中国应急管理报、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央视新闻、澎湃新闻、环球网、广东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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