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徽省池州市两级法院因地制宜组建执行团队,推动实现执行案件繁简分流、业务工作与事务工作分离、同类工作集约化办理,最大限度提升执行效率。今年上半年,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件,执行结案件,结案率71.36%,结收比80%,执行到位标的额4.2亿元,执行考核核心指标总体排名位于全省法院前列。点击→详情(via池州法院)
池州中院执行法官对一家机床公司进行强制清场
3、8月13日8时15分许,池州火车站派出所民警在实名制验证口执勤时发现有一男性旅客神色慌张、眼神躲闪,民警便上前查验其车票、身份证,该男子拿出一张身份证,但身份证上的照片与该男子明显不符,民警询问该男子相关身份信息情况,该男子支支吾吾说不上来,在民警进一步盘问下,该男子无法自圆其说,见自己行迹败露,只好承认了自己冒用他人身份证的事实。民警随即将该男性旅客口头传唤到池州站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查,该旅客名叫毛某某,池州石台县人,因其年被石台县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了其消费,所以毛某某购买不了高铁票。但这两天毛某某出差地只有高铁能到,不然的话只能转多趟大巴汽车才行,考虑到时间成本,毛某某决定铤而走险,便冒用了捡到的一张身份证购票,准备购票乘车,不料还是被眼尖的民警发现了。当民警问到毛某某为何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时,毛某某十分懊悔。原来,在年好朋友胡某某找到毛某某说自己想搞投资要向银行贷款10万元,需要毛某某给自己做担保,并承诺一定会及时还款,不给毛某某带来麻烦,毛某某并没多想便答应了。谁知,胡某某搞投资失败,还不上银行贷款,等到银行联系到担保人毛某某时,毛某某才发现自己的“好朋友”胡某某已经更换了手机号码,联系不上了。而毛某某自己也因还不上银行贷款,被法院列为了失信被执行人。现毛某某因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被处以行*拘留5日处罚。民警在此温馨提醒广大群众,作担保需谨慎,同时,切勿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购票乘车,以免因小失大,换来的只会是法律的严惩。(via池州火车站派出所)
3、受今年第9号台风“利奇马”影响,安徽省沿江江南出现大到暴雨,造成宣城市宁国市、广德市等5县(市、区)部分地区房屋倒损、农作物被淹、道路桥梁冲毁、供电和通讯中断。其中,宁国市灾情最为严重,全市受灾人口近10万人。
8月12日,北京平澜公益基金会委派池州曙光救援队赶赴宁国灾区开展灾情排查工作,同时根据灾情需求,进行粮油物资询价采购工作。(via平澜基金会)
4、8月14日16时许,池州公安特警接指令称某小区室有现浇的混凝土楼顶塌了,一人腿被压断,困在下面。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至现场,协同池州消防一起使用救援器械清理困住伤者的钢筋混凝土,开辟通道,将被困伤员救出并送上救护车,该伤者目前生命体征平稳。(via池州公安在线)
5、8月15日上午8点25分左右,在池州市主城区大润发路口,一辆逆向行驶的电动自行车被民警依法拦截。驾驶人一女士自称赶时间上班“抄近道”,不知道自己违法了。一大队的民警告知该女士逆向行驶电动自行车的危害性和法律后果,对其进行了必要的宣传教育,并依法对其予以罚款20元。
无独有偶。当日上午8点50分左右,在池州市区大润发路口,一辆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越线停车。驾驶人自称天气炎热,想躲在树荫下等待红绿灯,自己没有注意到这条白色停止线。民警立即将其规范停车,告知越线停车不仅严重影响路口交通秩序,而且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民警依法对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予以警告。
为了净化道路交通环境,助力池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近日来,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持续开展非机动车路口越线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对非机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的态度。执勤民警在对交通违法人处罚的同时,坚持向每一位交通违法人送上温馨提示,让交通违法人真正意识到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性,保证以后做到文明出行。
据悉,部分非机动车驾驶人交通法规意识淡薄,路口越线停车、逆向行驶、乱穿乱行现象时有发生,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在此,池州公安交警温馨提醒广大市民:遵守交通法规,从自我做起,关爱生命,安全出行,做一个文明守法的池州人。(via汤灏殷晨吴晓燕)
6、青阳县又一公办幼儿园即将投入使用。(via灵秀青阳)
7、前期受汛期影响,长江水位一度超过警戒水位,池州长江汽渡低水位码头道路被淹没达20多天,路面被大量淤积的泥沙以及青苔覆盖。
近日,随着长江水位的日渐回落,轮渡码头跑道渐渐露出水面,轮渡所立即组织职工先用锹和扫帚清除淤泥,利用船上消防泵清洗低水位码头和跑道,雇佣道路清扫车进行清洁。
经过一整天的清理,码头道路被冲洗干净,露出鲜明车道线,为广大司乘人员创造了一个安全、卫生的通行环境。(via池州公路)
8、近日,东至县公安局东流派出所、香隅派出所、洋湖派出所联合行动及时抓获一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柳某田,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
7月30日上午10时许,东流派出所接到辖区龙王湖村居民於某荣报警称:“在东至县东流镇龙王湖村某组,其被人骗了元钱,总共被骗的有二十多人,大部分是村里的老年人。”接警后,东流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了解有一名身穿黑色衣服的外地男子驾驶一辆银灰色湖北牌照的小轿车来到龙王湖村某组。当日上午8时许,该名男子自称做活动,为公司推销“茶籽”。刚开始该男子免费赠送村民“戒指”或叫村民先交10元试用“万痛筋骨贴”,随后全额将村民交的钱返还。逐步取得村民信任后,该名男子告诉在场的老年人先交元钱,可以免费领到一份礼品,等活动结束后可以全额返还。等村民交完钱之后,该男子找借口离开,驾车逃离现场。经民警初步统计,受害人有二十多人,大部分为老年人。
8月1日上午,通过民警细致的查找嫌疑车辆,认真研判车辆轨迹,确定车牌号为鄂A·B***8的银灰色别克小轿车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同时发现该名男子7月26、27日在东至县香隅镇接连作案两起,东流派出所第一时间同香隅派出所联系,两所共同对案件开展侦查工作。东流派出所办案民警将协查的信息发送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