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审〔〕0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许可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我局审查通过的行*审批事项予以公布。未予通过的申请事项,可登录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上行*服务平台申报端查询。
请房地产企业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企业介绍信、申请表、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到市*务服务中心二楼住建局窗口领取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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