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
8月31日,阜阳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以下人事任免:
任命
徐涛为市五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决定任命
胡明文为市人民*府副市长;
张晓东为市人民*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姚晓群为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陈锐为市林业局局长;
刘永春为市*府*策研究室主任。
决定免去
*的市人民*府副市长职务;
张家忠的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李哲的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
任命
杨宇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接受高岩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
滁州市
滁州市人民*府关于程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府,市*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程强同志任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正处级);
免去杨永春同志的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职务;
沈晔、何宗怀同志任市公安局副局长;
孙永进同志任市宁滁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管委会专职副主任(正处级);
周成东同志任市宁滁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管委会专职副主任(正处级),免去其市机关事务管理处主任职务;
吴磊同志任市宁滁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管委会副主任(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滁州市人民*府
年8月30日
亳州市
8月31日,亳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召开,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年8月31日亳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晓慧为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静为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梁绍成为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彭亮为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刘晓慧的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彭亮的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佘朝霞的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池州市
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人员名单
(年8月30日池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曹霞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胡明星为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吴作知为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决定免去:
张江南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曹霞的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戴卫东的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
江兴来的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任命:
方润盛为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钱叶勇为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委副主任;
汪*生为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委副主任;
免去:
汪*生的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委副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
章娄平、刘月华、吴红瑛为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决定免去:
吴风云、唐志恩的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批准免去:
余文庆的贵池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林革华的东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叶丰林的石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免去:
王华德的九华山风景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来源:综合颍州晚报、滁州市人民*府发布、亳州发布、池州日报
栏目主编:顾万全
本文作者:聊时局
文字编辑:程沛
题图来源:上观图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