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游仪
据池州市青阳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消息,年9月5日16时09分,青阳县疾控中心接省疫情防控平台转来工单:“返青人员汪某某与宣城市新冠阳性人员何某曾入住过同一酒店,因暴露风险较大,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目前,汪某某已经隔离管控,开展核酸检测1次,结果为阴性。
经流行病学调查发现,汪某某曾于9月4日14:39-15:30乘坐宁国至青阳的巴士(14:39在南陵县大转盘处上车,15:30在乔木乡菜市场处下车)。
为切实做好新冠疫情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现紧急提醒如下:请在上述时间段内乘坐该班车来青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或县疾控中心报告,居家不外出,主动配合落实管控措施,若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