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安徽日报
本报讯(记者范孝东)7月6日至8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强率队赴池州市东至县和石台县,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调研。
调研组一行进企业、到田头,与当地人大、基层干群及农民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面对面交流,召开座谈会,深入了解农民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情况以及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调研强调,要提高*治站位,充分认识农民合作社地方立法的重要意义,通过高质量的立法为我省农民合作社健康发展、有效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提供坚强法制保障;要创新工作机制,在发挥*策引导作用、鼓励探索发展模式、提升规范管理水平、增强服务带动能力上下功夫,切实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要深入调研论证,扎实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立法准备工作,进一步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稳步走好共同富裕新征程。要加强协作配合,坚持开门立法,倒排工期,加快节奏,确保如期完成立法任务。